依照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《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》《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》《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》等規定,2020年12月31日前設立登記的各類市場主體(包含企業、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合作社),應當于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(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)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山西),網址http://sx.gsxt.gov.cn,報送并公示2020年度報告。逾期未報送的將被實施聯合懲戒,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,形成永久失信記錄。
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1年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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